对于七天无理由退货,商家能否以电子产品拆开包装为由拒绝退货?

依法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拒绝退货,违反法律规定。法律依据:《网络教育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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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应该要牢记维权时限,比如七日无理由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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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或消协投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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